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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交人员及账号
个人注册账号: 面向个人用户,用于个人用户进行数据汇交和使用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的数据服务,该账号需要实名注册; 在个人注册信息挂靠机构或项目后,可通过个人账号提交机构数据和项目数据。
机构注册账号: 面向机构用户进行数据注册、汇交、管理和机构标识符申请。
合作机构注册账号: 仅限与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建立合作关系的机构申请,合作机构注册账号可以支持数据加工员账号创建、编辑和管理;支持合作机构数据汇交、审核和管理等功能。
项目注册账号: 面向项目数据汇交,可由项目负责人或联系人注册,用于项目数据汇交注册信息汇总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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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数据汇交-汇交个人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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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数据汇交
数据证书
项目数据验收凭证
唯一标识符 (个人标识符) (含机构代码的机构标识符)
机构数据统计
机构用户统计
后台管理系统
数据汇交人员权利
科学数据汇交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留对汇交数据的应有权利。
数据汇交人员义务
科学数据汇交注册人对汇交的科学数据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科学数据完整权、使用权等。汇交数据的注册人应同意“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同时共同享有该数据著作权中的编辑权、不同介质复制权、依注册协议公开数据范围的网络传播权、多语种翻译权、不同格式的转换权和印刷权。
上述文字由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负责解释
项目来源数据-线上汇交流程
数据提交进度可至个人中心进行查看!
项目来源数据-线下汇交流程 汇交入口
其他来源数据-线上汇交流程 汇交入口
数据提交进度可至个人中心进行查看!
其他来源数据-线下汇交流程 汇交入口
人口健康科学数据
人口健康科学数据定义,指人口健康领域,通过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开发等产生的原始性观察、观测数据、检查检测数据、监测数据、诊断治疗数据、试验数据、实验数据、调查和考察数据、统计数据按照某种需求系统加工的数据和相关的元数据,以及相关辅助科学数据和工具软件等。
数据汇交目的
规范人口健康科学数据汇交,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口健康科学数据管理,保障科学数据安全,提高开放共享水平,更好支撑国家科技创新、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
数据汇交依据
2018年2月13日,科技部、财政部印发的 《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管理办法》
2018年3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 《科学数据管理办法》
2019年6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
2019年6月11日,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
数据汇交意义
1、响应国家政策要求

2018年国家出台《科学数据管理办法》和《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管理办法》两个文件,突出科学数据“开放为常态,不开放为例外”的共享理念,特别指出政府预算资金资助的各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所形成的科学数据,应由项目牵头单位汇交到相关科学数据中心。并要求各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部门应建立先汇交科学数据、再验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的机制;项目/课题验收后产生的科学数据也应进行汇交。

2、弥补基础研究短板

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资源,医药卫生科技创新依赖于大量、系统、高可信度的科学数据,海量科学数据的共享和应用对生命科学、天文学、空间科学等基础学科的发展都会产生重大影响。汇交人口健康科学数据,并通过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进行规范管理和长期保存,有利于发挥国家财政投入产出效益,提高我国医学科技创新、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支撑保障能力。

3、加快科学数据增值

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面向建设科技强国的战略需求,解决领域科学数据分散的问题,通过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对社会提供科学数据共享服务,可以促进科学数据的有效流转和利用,通过多种数据融合和深入数据挖掘分析,能够有效促进数据增值,推动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产出、提高数据创建者和持有者的影响力。

汇交数据范围
汇交的科学数据范围包括国家政府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所形成的人口健康领域相关科学数据、合作机构根据特定需求加工的相关科学数据、机构和个人产出的科学数据(如论文相关数据),以及相关的辅助科学数据和工具软件等。为便于理解,列出下列数据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记录数据: 各种门(急)诊记录、电子病历、电子健康记录、实验室记录、住院记录、用药记录、手术记录、随访记录、医保记录、生物样本记录和临床诊疗记录等。关于重要的医学标准、政策等整理形成的目录数据等。
观察和检测数据: 临床观察和测量数据,包括临床症状、表现等观察数据和实验室的检查、测量和检验数据,如体重、心率、血压、血糖等,医学检测仪器拍摄的医学影像数据、医学信号数据等,移动或物联网连接的可穿戴设备产生的数据和基因测序数据等。
调查和监测数据: 队列研究现场调查数据(调查问卷数据)、疾病预防控制检测数据,如疾病监测、伤害监测、出生监测、死因监测和危险因素监测等监测数据,及干预、评价和检测数据、公共卫生和公共卫生管理相关数据,来自互联网采集的患者评价、疾病、健康或寻医话题、搜索内容和购药行为、健康网站访问行为等数据。
计算和模拟数据: 来自计算模型或模拟的数据,如药代动力学模拟数据、蛋白质间分子动力学模拟数据等。
分析数据: 通过分析、挖掘和二次开发得到的数据资源。
汇交数据格式
格式类型
具体格式
文档
.doc、.docx、.pdf、.txt、.ppt、.GFF、.SAM、.GBFF、.Fast、.FastA、.FastD、.FastQ、.edf、.xml、 .html和.trx
表格
.xls、.xlsx和.csv
图像
.jpg、.bmp、.png、.tif、.tiff、.dcm和.dic
音、视频
.mp3、.mp4、.avi、.wmv和.mov
数据库
.sql
其他
其他数据格式
汇交数据认证
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提供的汇交数据认证包括唯一标识符、数据证书和项目数据验收凭证。
唯一标识符: 指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为通过审核的科学数据集分配的唯一编码。系统为汇交数据集自动分配唯一标识符。唯一标识符可实现对数据集的持久识别和访问,促进数据的引用和共享。
数据证书: 是经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认证的包含人口与健康领域科学数据资源身份信息的电子证书,包括中文证书和英文证书。数据证书证明数据资源内容符合国家及人口健康行业信息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具有明确版权归属并且可提供独立服务,有助于提升数据资源的应用价值和社会影响力、维护资源注册组织和公众的合法权益以及促进资源传播与利用的有序发展。数据证书的颁发旨在促进国家人口健康领域优质科学数据资源的有效管理并规范其传播利用。需经汇交负责人申请,系统审核通过后方可颁发。
数据验收凭证: 是由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对通过数据质量审核、文档完整齐全检查的汇交数据机构、项目和个人出具的汇交凭证。项目数据验收凭证是项目承担单位完成其项目数据汇交的证明,可作为项目验收的数据成果汇交凭证。
上述文字由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负责解释
数据审核
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对汇交的科学数据审核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汇交的科学数据是否齐全;
(2)汇交的科学数据是否符合形式要求;
(3)汇交的科学数据是否符合保密要求;
(4)汇交的科学数据是否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
(5)汇交的科学数据是否符合无敏感信息的要求;
(6)汇交的科学数据是否符合无伦理问题的要求;
(7)项目数据汇交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是否符合项目数据汇交指标;
(8)汇交的科学数据是否具有科学价值和使用价值等。
数据管理
依据《国家科学数据管理办法》和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的数据政策和技术规定,组织对汇交的人口健康科学数据进行分类、标注、整理和安全存储等全生命周期管理,面向行业和社会,提供不同层次、不同权限的数据共享使用服务,注明数据来源,并遵守知识产权相关的法规及数据汇交时所附加的使用条件。
数据保藏
科学数据汇交人、汇交人所在单位在数据汇集、呈交、审核科学数据的过程中,负有妥善保管科学数据的义务。
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汇交的科学数据提供可靠的保存和长期保存服务。
随着数据保藏介质和设备的更新,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将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保障汇交的科学数据不因技术发展而出现遗失并得到永久保藏。
依据国家秘密法属于国家秘密的科学数据应当采取特殊的保管措施。
数据保密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其密级的确定、变更和解密,以及汇交传递、存储和使用,依照有关国家安全和保守国家秘密的规定执行。
数据撤销
  • 汇交人申请数据撤销
出于某些特殊原因,数据汇交人(非项目数据汇交负责人)可提出已汇交数据的撤销申请,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评定是否予以撤销。
已汇交的项目数据提出撤销申请的,需出具主管部门提供的准予撤销证明文件。
  • 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提出的撤销数据
在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注册后的科学数据资源,一经发现并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时,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将撤销其注册资格,并在汇交网站予以通报。同时撤销其唯一性标识、证书等证明文件。
监督处罚
对于在科学数据汇交工作中弄虚作假、或将核心重要数据隐瞒不报的单位和个人,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将根据情况向国家相关管理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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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共享服务
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对于不向任何机构、团队、个人开放共享的科学数据不予办理汇交注册;对于已经注册的全部数据(包括元数据、数据等)依据数据共享层级向社会公众提供共享服务,共享方式包括全社会开放共享、协议开放共享、领域共享等多种方式。
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自收到汇交的科学数据审核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保护期内的科学数据,只公开科学数据目录。汇交人同意提前公开汇交的科学数据的,自其同意之日起,予以公开。
政府部门、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用户使用汇交数据进行政策研究、教学、科研等社会公益性活动时,可无偿使用汇交数据;利用汇交数据进行商业、经济等盈利活动的,应缴纳相应的费用,有关办法另行制定。
用户利用汇交数据产生的研究成果应注明数据来源;涉及知识产权等问题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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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数据汇交

PHDA的项目数据汇交注册必须使用项目负责人的身份注册?还是项目联系人也可以?

项目数据汇交采用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必须要项目负责人身份注册仓储账号进行项目数据注册和汇交。

请问项目数据汇交包括几个步骤?

项目数据汇交包括项目信息注册、项目数据元数据注册、项目数据文件上传、项目数据提交几个步骤。

请问数据汇交中的数据字典是指什么?

数据字典是指数据集、数据表的每个字段/变量的全面描述。包括字段/变量名称、字段/变量类型、字段/变量含义、字段/变量值域和字段/变量单位等。数据字典的提交主要用于数据审核、数据解析和数据,仓储为数据字典提供模板,数据汇交用户可以下载和参照模板填写数据字典并上传。

请问项目开发软件类型数据/数据对应的分析软件如何上传?

可以在数据上传的其他材料部分上传项目开发的软件或上传数据配套软件。

项目之前已经有部分数据上交到国家其他的数据中心了,还需不需要在PHDA仓储上传?

建议项目汇交数据尽量汇交到一个数据中心,便于中心整体把握项目数据产出及质量情况进行考核。

项目分多课题,课题单位可以分别用自己的账号上传至同一项目吗?(避免项目先收集课题数据后再上传)

PHDA数据仓储功能上是支持项目下课题进行数据汇交至同一项目,由项目首席进行审核再统一提交至PHDA审核。但是需要项目统一,仓储主要面向项目提供汇交数据审核。

项目数据是否可以延迟公开时间?

PHDA支持项目组由于成果出版等原因进行数据保护期设置,延迟数据信息公开时间。

公开时间的3年是从哪个时间点开始算的?

项目数据公开时间是汇交后向社会公开项目信息和项目数据元数据的时间,非保护期数据从发布时间开始,保护期数据从保护期结束的时间开始。

提交过程中,对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数据有什么要求?

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数据提交需要符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要求,传输人类遗传登记审批证明;在条例发布之前实施的项目,暂时无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注册和提交项目数据需要项目单位审批吗?

注册和提交项目数据均需要项目单位审批。

同一个项目汇交的数据可以部分公开、部分共享、部分不共享吗?还是一个项目的数据就只能有一个共享方式?

共享方式是针对数据集的,项目汇交多个数据集,可以按数据集选择确定共享方式,PHDA支持多种共享权限和共享方式设置。

“科学数据清单”里的“数据类型”中的实物信息,比如用的是人的一些血液等等样本产生的数据,那么人的相关临床信息需要也整理上传吗?

只要是项目产出的科学数据就都需要汇交,针对不同类型可在PHDA数据提交中的“数据类型”字段进行选择。血液样本的数据作为实物信息要汇交,临床信息同样也要形成数据集汇交。

请问数据提交一部分之后发现有错误怎么删除之前提交的呢?

如果是项目数据正式提交前,均可以通过账号登录进行修改。如果项目数据提交后,可进入数据管理空间进行项目信息或项目数据更新申请,管理员审批通过后可以进行数据编辑、修改和删除,再次提交。

从提交数据到取得验收凭证,时间是多久呢?

取决于数据质量、规范程度、是否符合汇交计划。如无问题,5个工作日之内出具汇交凭证。如有问题,则需要返回项目进行修改。

一般是项目的执行过程中随时可以上传数据,还是在项目即将结题时统一上传数据,取得一个最终的凭证,用于验收呢?

PHDA支持项目随时传输数据,进行数据提交。但是整体验收审核建议以项目整体提交,便于项目数据整体审核。

汇交计划是由管理方给数据中心,还是项目组给数据中心?

由项目组提交,作为数据中心审核数据的依据。

合作机构资质
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希望联合人口健康领域和行业内权威和的研究机构和组织等多方力量,通过多样化的合作方式汇聚优质数据、提供优质数据服务,满足社会数据共享需求,并帮助合作机构提升领域影响力。
合作机构需具有以下要求:
  • 所属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影响力的科研院所等官方组织或专业机构;
  • 具有较好的数据建设相关的硬件和软件基础设施;
  • 能够长期稳定的提供权威、高质量、规范化的人口健康领域相关特色或专业数据资源;
  • 拥有专业领域数据加工和审核的专家团队,能够进行数据资源的规范化加工和审核;
  • 具有专业领域数据标准建设经验和稳定的数据服务能力。
合作方式
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希望通过多种合作模式与领域内拥有专业资源的合作机构建立合作,目前确定的合作方式为以下三种:
1、资源合作

能够长期、稳定地为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提供权威、高质量、规范化的专业或特色领域资源,并定期对数据资源进行更新和维护。

2、加工合作

拥有稳定的专业领域数据加工、审核的专家团队或专业人员,能够定期支持进行领域数据的审核和评估。

3、服务合作

能够共建领域标准、开展数据服务,通过创新的合作形式,更好地传播数据共享、发挥双方优势、互利双赢。

合作方式的申请流程
1、提交合作申请

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网站点击“合作机构申请”按钮,按要求填写和提交所需信息和提交。

2、等待评估反馈

工作人员将在15个工作日内将评估结果通过合作方登记的联系方式予以反馈。

上述文字由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负责解释

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年度发展大事记

2023
12
2023
与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备忘录
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持续举办人口健康“共享杯”大赛,围绕学生以及科研人员的科技创新需求,发挥数据中心的科技资源优势,提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服务支持。2023年度大赛首次设立非学生赛道,面向我国从事“医教产学研”的科技创新人员。大赛最终收到作品436件,包括非学生赛道作品14件;西藏自治区首次有参赛者和作品提交,数据的应用人群以及大赛的覆盖度和影响力进一步得到扩展和提升。
11
2023
承办《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 2023年度科学数据管理研讨会》
2023年11月15日,由中国医学科学院 北京协和医学院科技管理处、信息化办公室、医学科技体系与核心基地建设办公室主办,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承办的“2023年度院校科学数据管理研讨会”在北京成功举办。生物医学科学数据管理领域内的10余位专家围绕《个人信息保护法》、《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科学数据管理办法》、《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和“生物医学科学数据与科学数据管理”等内容作专题报告。近百名科研人员、科研管理人员及学生参加了会议。
8
2023
国家标准《中药资源的信息描述规范》召开征求意见稿专家咨询研讨会
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持续举办人口健康“共享杯”大赛,围绕学生以及科研人员的科技创新需求,发挥数据中心的科技资源优势,提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服务支持。2023年度大赛首次设立非学生赛道,面向我国从事“医教产学研”的科技创新人员。大赛最终收到作品436件,包括非学生赛道作品14件;西藏自治区首次有参赛者和作品提交,数据的应用人群以及大赛的覆盖度和影响力进一步得到扩展和提升。
8
2023
落实法律法规要求,完成数据分类分级管理相关课题研究
落实《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在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内部持续开展数据分类分级实践。相关工作包括:完成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委托任务《生物医学领域科学数据分级分类管理模式、方法与实践研究》;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要求,对数据中心数据资源进行分类分级,形成《重要数据梳理识别情况汇总表》并上报。
6
2023
《人口健康科学数据标准体系框架》等8项团体标准立项
由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与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所联合研制的《人口健康科学数据标准体系框架》等8项团体标准正式立项。该系列标准包括《人口健康科学数据标准体系框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汇交规范》、《人口健康科学数据元数据》、《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主题分类》、《人口健康科学数据资源目录编制指南》、《人口健康科学数据标识符》、《人口健康科学数据安全保护技术要求》、《大型人群队列数据共享规范》,旨在为人口健康科学数据的管理提供一套标准文件,并有助于数据中心分类分级安全治理工作的开展。
6至今
2023
举办2023年人口健康“共享杯”大学生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创新大赛
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持续举办人口健康“共享杯”大赛,围绕学生以及科研人员的科技创新需求,发挥数据中心的科技资源优势,提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服务支持。2023年度大赛首次设立非学生赛道,面向我国从事“医教产学研”的科技创新人员。大赛最终收到作品436件,包括非学生赛道作品14件;西藏自治区首次有参赛者和作品提交,数据的应用人群以及大赛的覆盖度和影响力进一步得到扩展和提升。
5
2023
《药学信息综合分析软件》上线试运行
由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与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联合研制的《药学信息综合分析软件(IMM_omic)》开始试运行。该系统包括药学相关数据核验、转录组分析、蛋白组分析等模块,集合了药物相关实验的多组学数据,并集成了差异表达分析和功能注释等功能,可为用户提供一个药学数据的统计分析平台。
5
2023
“心脑血管主题服务”上线
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建设的“心脑血管主题服务”正式上线。该专题中汇总了脑卒中、冠心病、高血压等相关的科学研究项目信息近20个、科学数据信息40个,以及科普知识、行业内重要防治资料,为我国心脑血管疾病的防、治、康、管、控的整体融合发展,提供科学数据支持。
4
2023
《国家骨科与运动康复真实世界数据平台》正式上线
由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和国家骨科与运动康复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联合开发的《国家骨科与运动康复真实世界数据平台(NCRC-RWD)》正式上线。该平台面向国家骨科与运动康复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体系中的各医疗机构提供服务,整合骨科、运动、康复等领域的科学数据,是面向该领域医学研究、决策、监管、注册、审评的基础支撑数据平台,是开展我国骨科与运动康复领域科学研究与临床试验的重要支撑,是医疗干预获益或风险的证据来源,是提供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是实现医疗器械同品种比对的数据基础,是强化全生命周期医疗器械管理的有效途径。
4
2023
《药学数据集-药理学》等5项团体标准正式发布
由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与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联合研制的《药学数据集-药理学》等5项团体标准正式发布。该系列标准包括《药学数据集-化学》、《药学数据集-药理学》、《药学数据集-药物毒理学》、《药学数据集-药物代谢动力学》、《药学数据集-药学相关的组学》,旨在为药学研究相关数据提供一套术语规范、定义明确的基本数据元标准;规定了化合物信息、试验信息、基因组/转录组、蛋白质组、检测指标/观察指标、受试物信息、生物样品分析方法信息等数据元800余个。
2022
至今
2022
撰写并上报《加快推进健康医疗“科学数据”资源建设和开放共享,构建健康医疗科研创新范式》院士建议案
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参与中国工程院咨询研究项目《国家医学卫生健康与人口科学数据信息化发展模式研究》,对我国医药卫生与人口健康领域数据管理模式、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系统性研究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在中国工程院刘德培、王陇德、巴德年、唐立、李兰娟等院士和相关部门领导的指导下撰写并上报《加快推进健康医疗“科学数据”资源建设和开放共享,构建健康医疗科研创新范式》院士建议案。
9
2022
《中国人成骨不全症变异数据库》建成并正式上线
2022年9月,中国人成骨不全症变异数据库(Chinese osteogenesis imperfecta mutation database, COIMD)正式上线(http://coimd.ncmi.cn)。COIMD由中国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赵秀丽研究室和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联合建设,收录了目前已报道的中国人群中成骨不全症(Osteogenesis imperfecta, OI)致病基因变异数据,以及赵秀丽研究室新发现的致病基因变异数据,是目前国内单中心OI患者群体最大的数据库。提供致病变异、病例查询及知识科普等服务,可作为致病性验证的重要参考,为OI的遗传学诊断提供数据支撑。
7月-10
2022
为首都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学生提供实习培养
首都师范大学管理学院与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在“共享杯”科技资源大赛、数据及资源的共享、人才培养合作、项目申报等方面建立了良好的多元化合作关系。2022年7-10月,数据中心作为首师大管理学院的实习基地,设置24项实习任务,开展“推动FAIR数据共享的医学数据标准库建设”学术讲座,支持了56名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完成实习,利用人口健康数据开展加工处理、分析挖掘训练,积极进行高校人才培养,为学生提供多渠道、全方位的发展锻炼机会。
7至今
2022
研发科学数据算力共享安全计算平台
为解决目前生物医学大数据分析挖掘所需的数据可用不可得、动态大算力配置、多源数据联合应用需求,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于2022年7月起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开发科学数据算力共享的安全计算平台,平台内配置各类数据加工处理软件,支持高并发用户在线浏览、加工处理、分析挖掘数据,为科研工作者提供安全运算环境。
7至今
2022
初步完成《生物医学领域科学数据分级分类实践指南》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数据管理办法》、《数据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推动生物医学科学数据在安全条件下的分级分类管理和开放共享,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于2022年7月成功申报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委托课题《生物医学领域科学数据分级分类管理模式、方法与实践研究》。深入研究生物医学数据分级分类理论,探索建立生物医学科学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制度、管理模式和实施方法。目前已初步完成《生物医学领域科学数据分级分类实践指南》。
6月-12
2022
举办2022年人口健康“共享杯”大学生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创新大赛
2022年6月至12月,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继续举办“共享杯”大赛,围绕学生科技创新需求,发挥数据中心的资源优势,为大学生的科学数据挖掘分析、毕业论文选题、科研指导、创新创业等提供支持服务。本届大赛共提供指定题目40个和数据资源19个;组织进行各类宣传、宣讲活动24场;吸引了来自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400余所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的2600余名师生报名参赛,共收到作品416件。
6至今
2022
开展专业领域数据标准、信息规范研制
2022年6月起,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按照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的要求,联合行业内相关机构持续开展人口健康领域科学数据管理、加工、共享、安全等重点标准规范建设。目前已作为主要参与单位,联合国家骨科与运动康复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资源中心、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进行10余项国家标准、团体标准研制。
5至今
2022
开展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专项项目汇交数据情况分析
根据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的要求,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于2022年5月启动《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专项项目汇交数据情况》分析工作。根据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专项各年度立项指南中的研究领域和方向,分析该专项在数据中心完成汇交的137个项目、2286个数据集,对汇交数据所覆盖的疾病主题、关键技术、防控环节等内容进行总结归纳,目前正在撰写分析报告。
5至今
2022
研发DICOM医学影像数据脱敏管理系统(online版)
DICOM即医学数字成像和通信,是医学图像和相关信息的国际标准,被广泛应用于X射线、CT、MRI、超声等诊断设备。常见的患者医学图像多以DICOM文件格式进行存储。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自2022年5月起,在DICOM医学影像数据脱敏管理系统(一期)的基础上,继续优化升级PC版并研发online版本,可支持医疗影像数据文件的本地或在线自定义和批量去隐私处理。
5
2022
初步形成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科学数据管理的伦理要求
为明确人口健康领域科学数据整合汇交和开放共享过程中相关合规性要求,确保人口健康领域科学数据采集、汇交、保藏及共享服务工作符合伦理要求,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与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北京协和医学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深圳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中国政法大学、浙江大学等单位专家就人口健康科学数据汇交及应用过程中的伦理要求进行研讨,为数据中心开展科学数据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持。
4至今
2022
初步完成《基于人口健康领域科学数据的教学案例库》前期工作
为了促进高等院校的大数据专业教育和科学数据应用,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于2022年4月启动《基于人口健康领域科学数据的教学案例库(一期)》建设工作,联合北京理工大学生命学院、首都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管理学院等高等院校开展需求征集、数据研讨等工作。案例库将面向大数据相关专业教学需求,选取来自人口健康领域的真实科学数据,并将由大数据相关专业的教师进行案例描述并提供解析。目前已完成案例库基础数据集的加工处理,确定案例框架。
3
2022
《通用数据元管理系统》上线试运行
2022年3月,通用数据元管理系统(CDEportal)正式上线(http://cdeportal.bmicc.cn)。通用数据元(Common Data Element,CDE)是指跨不同数据集重复使用的数据元,其作用是能够对数据的基本组成单位进行标准化。CDEportal由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与中国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联合建设,是一个共享的、支持重利用和语义支持的CDE存储和应用平台,依据ISO11179国际标准进行设计,提供基于MedPortal本体的语义支持,收录了7万余条数据元,支持用户进行数据元的注册、质量评价和再应用,能够有效促进数据收集和数据加工。
2021
12至今
2021
完成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仓储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
2021年12月,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要求,在工程技术中心的支持下,进行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仓储系统(PHDA)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和备案。根据《GB/T 22240-2020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PHDA的业务信息安全保护等级、系统服务安全保护等级和网络安全保护等级均为第三级。目前,PHDA已完成三级等保测评认证并根据测评问题进行整改和完善等,实现了仓储数据存储、传输和安全保障能力的全面升级。
12
2021
签订《共同建设国家骨科与运动康复中心真实世界研究平台合作协议》
2021年12月,国家骨科与运动康复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与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共同签订合作协议。旨在整合骨科、运动、康复产业资源和国家中心的科技资源,以面向影响国计民生的、具有重大社会意义的疾病和临床技术为突破点,支撑多中心真实世界研究,构建专病数据标准、标准数据集,推进骨科与运动康复领域科学数据安全管理建设,以支持医学研究产出科研成果。
11
2021
研制DICOM医学影像数据脱敏管理系统
DICOM即医学数字成像和通信,是医学图像和相关信息的国际标准,被广泛应用于X射线、CT、MRI、超声等诊断设备。常见的患者医学图像多以DICOM文件格式进行存储,包含关于患者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等,以及其他图像相关信息等。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为支持科研人员对医学影像数据文件的去隐私化需求,研发了《DICOM医疗影像脱敏管理系统》,能够读取、浏览DICOM医学影像数据文件,解析文件中能识别到具体医疗机构或个人的相关信息,并对其进行有规则的去隐私处理。
10
2021
签订《安徽工业大学数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产学研合作框架》
2021年10月,安徽工业大学数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签订产学研合作框架。旨在促进数据科学类专业、数学类专业等的人才培养,促进全国高校资源与相关实践单位的资源共享利用,建立长期、紧密、稳定的全面战略合作关系。
8
2021
完成山东省青少年健康主题数据库加工处理并发布
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联合山东大学进行《青少年健康主题数据库》建设,该数据库是目前国际上学科领域覆盖最广泛、最全面、最深入的多维、综合性中学生健康数据库。2021年8月完成了约13万例山东省17地市的初高中学生的健康数据加工处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体质测试、心理健康、家庭情况、营养膳食、学校适应、生活质量、运动行为、危险行为等数据,为青少年健康领域研究、教育管理、政府决策提供数据支持。目前,该数据库已正式发布并提供远程分析服务,累计用户访问量达到1300余次。
7月-9
2021
首都师范大学管理学院签订合作框架,并支持其2021年度暑期实习
基于历届人口健康“共享杯”期间,首都师范大学管理学院与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建立的良好关系,自2021年4月起,双方开始积极推动数据共享与科研合作,并在7月正式签署合作框架。数据中心作为首师大管理学院的实习基地,共同制定2021年暑期实习方案,支持了30余名本科生、研究生进行实习,利用人口健康数据开展加工处理、分析挖掘训练。
7
2021
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仓储(PHDA)获得CoreTrustSeal全球核心可信存储库国际认证
2021年7月9日,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数据仓储(Population Health Data Archive,PHDA)获得CoreTrustSeal全球核心可信存储库国际认证。这是由国际科学理事会数据批准印章DSA和世界数据系统WDS联合推动的全球核心可信存储库国际认证。截至2021年7月,世界范围内共有111个数据中心/仓储通过了该认证,其中欧洲71个,美国28个,中国7个,澳大利亚4个,南非1个。PHDA是人口健康相关领域亚洲地区及中国首家通过该国际认证的数据仓储。
6月-11
2021
举办2021年人口健康“共享杯”大学生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创新大赛
2021年6月至11月,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继续举办共享杯大赛,围绕学生科技创新需求,发挥数据中心的资源优势,为大学生的科学数据挖掘分析、毕业论文选题、科研指导、创新创业等提供支持服务。本届大赛吸引了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330所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的2100余名师生报名参赛,共收到作品409件,比2020年增加了31%。
5
2021
组织召开2021年度专家委员会暨年度理事会
2021年5月24日,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2021年专家委员会暨数据中心年度理事会在北方佳苑饭店举行。数据中心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理事单位代表、各专家委员均出席了会议。数据中心将围绕“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做好人口健康领域科学数据的建设、管理及共享服务工作,支撑健康中国战略和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保障国家人口健康数据安全。
5
2021
被纳入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采集数据业务信息系统之一
2021年5月1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委本级向基层采集数据业务信息系统清单,不在清单内的信息系统不得在国家层面向基层采集数据。卫健委将根据工作需要,动态调整清单,并逐步推进数据责任清单制度,推进实现“一数一源”“一数多用”。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在线服务系统被纳入该清单。
5
2021
正式取得人类遗传资源保藏资质
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的要求,在工程技术中心的技术支持下,建立了完善的人类遗传资源管理体系和适宜条件,申请人类遗传资源保藏审批。2021年5月,中国医学科学院 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的人类遗传资源保藏许可正式获批,审批号:国科遗办审字〔2021〕BC0007号。数据中心按照相关要求,审核、接收并长期保藏人类遗传资源信息,并已在2022年1月正式完成保藏年度报告。
3至今
2021
全面启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各专项项目科学数据汇交
2021年3月,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等专业机构陆续发布关于开展重点专项项目科学数据汇交的通知,要求项目应在综合绩效评价前完成项目形成的科学数据汇交并获取汇交凭证。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按照《科学数据管理办法》和专业机构要求,制定汇交指导文件、持续完善汇交系统,支持项目开展汇交工作。2021年度,数据中心共汇交重点研发计划项目340个,数据集7600个,数据量809TB。
1
2021
制作《2001-2020年中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数据》可视化数据产品
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依据2001至2020年度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的原始数据,加工整理并制作了全国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数、全国医疗服务工作量、全国卫生总费用、孕产妇及儿童保健情况、全国甲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情况及死亡数据等可视化数据集。该系列数据自2021年初陆续发布并提供直接下载服务,目前点击量超过1500次,下载700余次。
2020
11
2020
申报2020-2021年度科技平台推荐性国家标准研制任务
2020年11月,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按照全国科技平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关于申报2020-2021年度科技平台推荐性国家标准研制任务的通知》要求,组织协调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申报《医学科学数据共享应用伦理要求和管理规范系列》通用伦理准则、隐私分类分级、伦理管理要求、伦理审核规范4项,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申报《中药资源的信息描述规范》《中药资源调查技术规范》2项,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申报《气候康养示范基地评定标准》1项。
10
2020
承担中央网信办信息化发展局工作支撑项目
2020年10月起,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承担并完成中央网信办信息化发展局工作支持项目。
9
2020
《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系列数据产品制作与发布
2020年9月起,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组织收集整理2010年至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开发布的《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由数据处理团队通过tableau软件对数据进行图片制作,采用柱状图、折线图等直观表现形式,将公报中的历年数据制作为图片集。目前,系列数据产品已发布8个,数据集均为公开共享,用户可直接下载使用。
8-12
2020
中国医学科学院 北京协和医学院启动院校项目科学数据汇交
2020年8月-12月,中国医学科学院陆续发布《关于开展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关于开展北京协和医学院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关于启动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与健康科技创新工程2016-2020年立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预通知》,要求各类院校项目进行数据汇交工作。2020年内,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接收项目328个,汇交数据集2047个,数据量61.86TB。
8
2020
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仓储启动国际CoreTrustSeal可信数据仓储认证工作
2020年8月初,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仓储(PHDA)开展了国际CoreTrustSeal可信数据仓储认证工作。2021年,通过了最新的2020-2022年的核心可信存储库认证要求,是人口健康相关领域亚洲地区及中国首家通过该国际认证的数据仓储。
48
2020
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仓储(PHDA)新版全面优化升级
2019年8月21-23日,第六届中国科学数据大会在贵州省贵阳市召开。8月22日上午,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组织了医药健康分会,围绕“医药健康大数据”主题,开展关于医药健康大数据的国家政策、发展方向、汇交、分析挖掘、应用、安全等方面的研讨与交流。
287
2020
举办2020年人口健康“共享杯”大学生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创新大赛
2020年7月28日,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正式启动2020年人口健康“共享杯”大学生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创新大赛。本届大赛共提供指定题目41个、数据资源16项,吸引了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近300所高校的2000余名师生报名参赛,超过16000名师生关注大赛,共收到作品312件。最终评选出大赛一等奖6名、二等奖11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61名、优秀指导教师奖3名、突出贡献奖14名、优秀组织奖14名。
157
2020
《中国医学科学院 北京协和医学院科学数据管理办法(试行)》发布
2020年7月15日,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协助起草的《中国医学科学院 北京协和医学院科学数据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发布。数据中心作为院校科学数据平台,承担院校科学数据的整合汇交、存储维护、分级分类、加工整理、开放共享、安全防护以及备份等工作,为院校及各所院加强科学数据管理提供技术指导、培训、咨询与技术服务支持。
195
2020
组织召开2020年度专家委员会暨年度理事会
2020年5月19日,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2020年专家委员会暨数据中心年度理事会通过线上视频会议的形式举行。数据中心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理事单位代表、各专家委员均出席了会议。数据中心将抓住战略机遇,做好工作,尽快建成可支撑我国医学科技创新核心基地的数据资源基地,面对国家重大需求和民众需求,为我国医学科技创新提供有力支撑。
3
2019
组织开展人类遗传资源保藏审批申请,落实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2020年3月起,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按照中国医学科学院要求,组织进行人类遗传资源保藏审批申请所需的各项工作。2021年,数据中心已获得人类遗传资源保藏资质。
201
2020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精准医学研究” 专项启动项目科学数据汇交工作
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健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发布《关于做好“精准医学研究”重点专项项目科学数据汇交工作的通知》,要求精准医学研究专项项目进行数据汇交工作。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共接收项目34个,汇交数据集309个,数据量95.03TB。
1
2020
陆续发布新冠疫情数据集,建设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数据共享系统
2020年1月起,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陆续发布了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和发热门诊汇总数据集(第一版和第二版)、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心理援助热线数据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术语集、国产医用外科口罩注册信息、冠状病毒传染病本体、啮齿类相关病毒数据库等数据资源,建设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追踪和救治查询应用服务以及中英双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数据共享系统,为全球和国内新冠疫情防控提供数据支撑。
2019
12月底
2019
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数据仓储被re3data.org和FAIRsharing认证并收录
2019年12月底,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数据仓储(Population Health Data Archive, PHDA)开展国际认证工作,正式被re3data.org和FAIRsharing数据仓储目录认证并收录。
1012
2019
启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汇交准备工作
2019年12月10日,科技部基础司、资管司联合基础条件平台中心组织开科技计划项目科学数据汇交研讨会。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启动汇交准备工作,为汇交数据的接收、审查、保藏,出具审查报告等环节奠定基础。
11
2019
推动医科院《中国医学科学院 北京协和医学院科学数据管理办法》发布
2019年11月起,国家人口健康数据科学中心开始推动医科院《中国医学科学院 北京协和医学院科学数据管理办法(草案)》的发布。目前,该管理办法(试行)已发布并实施,促进医科院科学数据管理与汇交。
3110
2019
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新版在线服务系统正式上线
2019年10月31日,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新版在线服务系统(www.ncmi.cn)正式上线。系统支持国家财政资助项目产生的科学数据和支撑论文发表的科学数据的汇交,接受社会其他科学数据资源的汇交,为汇交的机构及个人出具汇交证明文件,为用户提供汇交、注册、标识、证书、存储、清洗、加工、挖掘等服务。
28-3010
2019
组织召开2019中国生物医学本体和术语研讨会
2019年10月28-30日,由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北京协和医学院培训中心共同主办的2019中国生物医学本体和术语研讨会在中国医学科学院召开。本次会议以“标准化,让机器理解你的数据”为主题,围绕数据的标准化和FAIR化,充分探讨了生物医学本体的建设和利用。
21-238
2019
组织召开第六届(2019)中国科学数据大会医药健康分会
2019年8月21-23日,第六届中国科学数据大会在贵州省贵阳市召开。8月22日上午,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组织了医药健康分会,围绕“医药健康大数据”主题,开展关于医药健康大数据的国家政策、发展方向、汇交、分析挖掘、应用、安全等方面的研讨与交流。
8
2019
启动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汇交工作
2019年8月,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汇交工作启动。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承担14个项目的对接工作,最终完成全部14个项目数据汇交,累计汇交资源292个,数据量达到8.18TB。
57
2019
编制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建设运行实施方案
2019年7月5日,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发布《关于组织编制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五年建设运行实施方案的函》。9月4日,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组织召开《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建设运行实施方案专家论证会》,并于10月31日要求完成方案上报。
56
2019
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正式获批
2019年6月5日,科技部、财政部共同印发《关于发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优化调整名单的通知》(国科发基〔2019〕194号),原国家人口与健康科学数据共享服务平台正式调整为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承担人口健康领域科学数据的整合汇交工作。
4
2019
协助卫健委起草《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健康科学数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19年4月起,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协助卫健委进行《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健康科学数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工作。目前,该管理办法调整为《国家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科学数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意见阶段。
24
2019
组织召开2019年度专家委员会
2019年4月2日,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在中国医学科学院召开了2019年专家委员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数据中心理事会副理事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的领导以及数据中心专家委员会成员均应邀出席会议。
3
2019
组织开展2019年人口健康“共享杯”竞赛
2019年3月,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启动了2019年人口健康“共享杯”大赛。本届大赛吸引了全国28个省市200余所高校的2900余名师生报名参加。大赛共收到作品545件,作品总数比2018年增加超过70%。
3
2019
启动人口健康领域科学数据相关科技项目资源调查
2019年3月,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启动人口健康领域科学数据相关科技项目资源调查工作。最终生成《人口与健康领域科研项目目录》,包含2009年到2018年由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的74317项人口与健康领域科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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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试图识别样本或数据被采集人的个人信息;

禁止出售从PHDA的数据库中获得的受控数据;

禁止将获得的受控数据给已授权的数据使用者以外的人/机构共享;

提交已授权的数据使用者的研究用途摘要以及研究者的姓名和组织机构等信息;

在所有口头或书面的展示、披露或出版物中,必须引用原始研究的贡献者、资助组织和PHDA资源标识符;

对于明确权利声明的数据,数据使用者有责任取得权利人许可,方可使用相关数据。如果数据使用者违反受控或公开数据的使用规范,PHDA将采取适当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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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引用参考以下规范:

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术语集.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数据仓储PHDA,2020.CSTR:A0006.11.A0003.202002.000590.

致谢方式参考以下规范:

中文致谢方式:数据来源于“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数据仓储PHDA”(http://www.ncmi.cn)。

6、PHDA如何保护信息安全

PHDA努力为用户的信息安全提供保障,采取适当的技术和组织措施,以防止信息的丢失、破坏、不当使用、未经授权访问或披露。

我们将在合理的安全水平内使用各种安全保护措施和技术手段以保障信息的安全。例如,使用加密技术(如SSL)、匿名化处理等手段来保护你的个人信息。

我们建立专门的管理制度、流程和组织以保障信息的安全。例如,我们严格限制访问信息的人员范围,要求他们遵守保密义务,并进行审计。

您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数据将长期保存在我们的数据仓储中,并且均在安全数据库中加密存储并通过防火墙进一步防护,只有对我们的生产系统具有特殊访问权限的少数人员才能访问。为了保护数据的安全性和机密性,PHDA对用户提交的数据进行分级分类存储和多备份存储,例如将不同来源、不同受控方式的数据分别加密存储。

PHDA依法对提供的网络服务尽到维护网络安全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不设置恶意程序,并对其产品、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本数据仓储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不存在擅自终止为其产品、服务提供安全维护等义务的行为。PHDA将尽一切合理努力保持在线服务的连续性,并对任何变化或不连续性提供预警。

PHDA积极开展入侵检测。为了网站安全,并确保服务仍可供所有用户使用,我们使用软件程序监控流量,以识别未经授权的尝试来上传或更改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造成损害。如果进行授权的执法调查,并且依据法律程序,这些信息可用于帮助识别个人。

除非获取您的明确同意,否则我们不会出售、出租、分享或转让您的个人身份信息给PHDA以外的任何公司、组织或个人。我们仅会在以下情况下,公开披露您的个人身份信息:

获得您明确同意后;

您已将其包含在数据集中;

基于法律的披露:在法律、法律程序、诉讼或政府主管部门强制性要求的情况下,我们可能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身份信息。

需要说明的是,没有任何安全措施是完美的或不可渗透的,PHDA无法完全消除与您信息相关的安全和隐私风险。您提供任何个人信息的风险和责任均由您自行承担。

7、您对个人信息的权利

1)访问/更正/注销/删除您的个人账号信息

我们尽力保证您可以顺利访问、更正或注销您的账号信息,除非我们出于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原因而必须保留这些信息。

除法律法规规定外,您有权通过登录PHDA网站随时访问和更正您的个人账号信息,包括姓名、邮箱、手机号码、证件号码、学历、工作单位、职称、研究领域、所属机构、通讯地址、邮编,访问网址为http://www.ncmi.cn/userData/user_data.html

您可以随时联系我们的管理员rkjkpt@126.com,要求注销/删除PHDA账号。账号被注销/删除后将不可恢复。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况之外,您的个人信息将被删除或匿名化处理,建议您做好备份。

(2)访问/更新/删除您提供的数据

您有权通过登录PHDA网站查看数据提交过程中和完成提交之后您填写的数据信息,并对已发布的数据进行版本升级。请注意,版本升级过程需要遵守与数据汇交过程同样的隐私和安全要求。

您可以随时登录PHDA网站对未提交的数据进行更新和删除,以及在线填写和提交申请对已提交的数据进行更新。您也可以联系我们,要求从服务器及网络中删除您提供的任何数据。对已汇交的项目数据提出撤销申请,需出具主管部门提供的准予撤销证明文件。

8、如何使用Cookie

PHDA可能使用Cookie来记录对网站的访问情况,用来收集有关用户访问PHDA的特定信息以及用户对网站和在线服务的偏好的统计信息,这些都是非个人身份信息。Cookie可以帮助您更轻松的使用网页的动态功能。如果您不希望使用Cookie,可以随时选择停用浏览器的Cookie。如果您不激活Cookie,仍然可以访问PHDA的信息和资源,但可能会影响与Cookie相关的功能。

9、关联网站的链接

本隐私和安全政策仅适用于PHDA及其提供的服务。请注意,PHDA不对本网站链接的其他网站的隐私政策负责。请您阅读所要访问网站的隐私声明。

10、访问第三方网站/平台的PHDA官方账户

PHDA在第三方网站和平台上维护账户,作为更好地与公众互动的工具。请您确保在这些网站上的活动适用于第三方网站的隐私和安全政策。建议您在使用之前查看所有网站的隐私和安全政策,并确保您了解第三方网站如何使用您的信息。您还可以根据您的偏好来调整任何第三方网站的账户隐私设置。

11、隐私和安全政策更新

PHDA的隐私和安全政策将视实际情况而随时做出修订并予更新公布。最新修订日期将显示在此页面上。

12、有关本网站隐私和安全政策的问题如何联系

有关您的个人信息的查询,包括访问或更正、删除个人信息的请求,以及与本网站有关的隐私保护和安全的任何问题,请发送书面请求到邮箱:ncmisubmit@pumc.edu.cn(项目数据汇交业务)rkjkpt@126.com(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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