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数据管理办法》建立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仓储PHDA (以下简称“仓储”)。PHDA致力于为国家政府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所形成的人口健康领域相关科学数据、合作机构根据特定需求加工的相关科学数据、机构和个人产出的科学数据(如论文相关数据),以及相关的辅助科学数据和工具软件等资源提供注册、汇交、审核、保存、认证、加工、评价和共享的全生命周期管理。PHDA通过创新数据服务模式,面向社会各个层面用户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和个性化人口健康科学数据共享服务,为国家科技创新、政府管理决策、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供条件支撑。
为明确数据资源存储过程中数据资源存储方和仓储的权利与义务,特拟定此协议。
数据资源存储方的权利与义务
1、数据资源存储方拥有存储数据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科学数据完整权、使用权等,并有权通过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的数据仓储PHDA公开数据资源;
2、数据资源存储方同意仓储进行数据资源的存储、管理和长期保存;
3、数据资源存储方同意“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共同享有数据著作权中的编辑权、不同介质复制权、依注册协议公开数据范围的网络传播权、多语种翻译权、不同格式的转换权和印刷权;
4、数据资源存储方有义务支持和协助仓储对存储的数据资源进行必要的管理和维护。
PHDA仓储的权利与义务
5、仓储具有对接收的数据资源进行保存、管理、长期保存的权利;
6、仓储有义务为存储的数据集分配唯一标识符,保障数据资源永久可访问和可获取;
7、仓储严格按照数据资源存储方选择或认可的数据共享方式和数据使用许可发布和共享数据资源;
8、仓储有义务采取适当的技术和措施防止存储数据资源的丢失、破坏、不当使用、未经授权的访问或披露等,保障数据资源的质量;
9、仓储具有对接收的数据资源进行备份、格式更新、审计、迁移等维护类操作的权利。
协议修订
10、仓储保留修订本协议各条款之权利。在协议修订后,将于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仓储PHDA网站https://www.ncmi.cn上公告,并会与已签订协议的数据资源存储方商议签订补充协议。
附则
11、对仓储数据管理与服务的相关未尽事宜,双方将协商解决;
12、此协议最终解释权归国家人口健康科学数据中心所有。